中新網四川新聞5月28日電(單鵬)四川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26日至28日在成都舉行,期間《四川省三星堆遺址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提請審議,并于28日經表決將其列入以后的常委會會議繼續審議。
據悉,該草案的制定旨在加強三星堆遺址的保護,確保三星堆遺址真實性、完整性,促進三星堆遺址考古工作和歷史研究,挖掘、闡釋、展示和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根據草案第三條,三星堆遺址的保護和管理,應當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方針,堅持文物本體保護與周邊環境保護并重,統籌協調遺址保護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民生改善的關系。
草案鼓勵擴大三星堆保護、管理的社會參與。據草案第八條,鼓勵三星堆遺址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將遺址保護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鼓勵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通過捐贈、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三星堆遺址的保護。第十六條規定,鼓勵通過聘請文物保護員、設立群眾性文物保護組織、志愿服務等方式協助開展遺址保護工作。第十七條規定,應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和專家咨詢等制度。
為發揮三星堆文物資源的公共服務與社會教育功能,草案第二十五條規定,鼓勵通過加強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博物館建設等方式,開展三星堆遺址價值和內涵的闡釋、展示與宣傳;鼓勵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創新文物展示方式,增強互動性和體驗性;鼓勵利用三星堆文物資源開展教育教學研學等社會實踐活動。
在促進文旅融合發展方面,草案第二十六條規定,鼓勵開展三星堆遺址相關文化交流、文藝創作、開發文化創意產品等活動,在確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發展遺址特色文化和旅游產業。
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草案第二十九條規定,三星堆遺址保護管理機構應當加強有關三星堆遺址的知識產權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德陽市、廣漢市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侵犯三星堆遺址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
此外,草案還規定,支持三星堆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建設,推動區域性文物資源整合和保護利用,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