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8月5日電(王爵)為統一規范四川全省鄉鎮(街道)志、村志編纂,保證志書質量,8月5日,四川省地方志辦印發《四川省鄉鎮(街道)志、村志參考凡例》《四川省鄉鎮(街道)志、村志行文通則》《四川省鄉鎮(街道)志編纂基本內容》《四川省村志編纂基本內容》等規范,從編纂凡例、行文通則以及鄉鎮(街道)志、村志編纂基本內容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據悉,為服務鄉村振興及“美麗四川·宜居鄉村”建設,做好鄉鎮行政區劃和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后半篇”文章,2021年6月,四川省正式啟動全省鄉鎮(街道)志、村志編纂工作。這些規范的印發,是四川省地方志辦認真貫徹落實法治思想,依法行政、依法治志,全面加強編纂規范制度建設,堅持不懈推動地方志事業法治化高質量轉型升級的有力舉措。

志書編纂必須堅持官書官修,為黨立言,為國存史,為民修志,絕不能在政治方向上出現偏差,絕不能在政治定力上出現問題。四川省地方志辦歷來高度重視和嚴格遵循黨管意識形態的原則,統一戰線、民族宗教、軍事政法以及涉臺涉外涉僑方面的記述,政治性、政策性很強,在志書的記述中必須嚴格遵守新聞宣傳紀律,避免出現政治性、政策性和常識性錯誤。
為此,四川省地方志辦在制定規范時,以強烈的責任擔當和歷史使命感,根據中央和省委有關文件精神,將宣傳、統戰、僑務等部門關于在宣傳報道中必須注意的政策性問題加以匯總,匯編為《關于志書編纂中統一戰線、民族宗教、軍事政法以及涉臺、涉外、涉僑政策把關要點》,與規范一并印發,供全省地方志部門編纂、審查時遵照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