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 四川在線記者 陳昊
1月25日,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發布《成渝兩地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互認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職工醫保參保人在兩地辦理醫保轉移,可實現繳費年限相互認可、累計計算。
“假如某人在重慶已參加10年職工醫保,后又轉入成都參加職工醫保,在達到退休年齡辦理醫保退休認定時,成都認可其在重慶10年的實際繳費年限,反之亦然。”成都市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的前提下,在重慶及成都累計繳費年限滿20年,就可在兩地中實際繳費時間最長的城市辦理醫保退休認定。
《辦法》針對累計年限不達標、單建統籌參保人員(如有個人賬戶,則不屬于單建統籌參保人員)等多種特殊情況,分別設置按當地政策補繳的相關條款,鼓勵參保人補繳后享受成渝年限互認的惠民政策。
此前,成渝職工辦理醫保退休認定時,兩地并不互認為本地實際繳費年限。例如,在重慶參保5年后將關系轉移到成都,成都不會將這5年的繳費計入本地實際繳費年限,這將直接影響到成渝兩地職工辦理醫保退休認定和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政策實施后將推動成渝地區成為國內首個實現職工基本醫保實際繳費年限跨省互認的統籌區域,有利于促進人才要素有序流動。”該負責人說。
此前,成渝兩地為維護就業人員醫療保障合法權益,已全面開通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異地就醫備案互免以及5個病種門診特殊疾病直接結算,建設13家成渝雙城醫保服務工作站,實現兩地醫保業務“異地辦、就近辦、馬上辦、幫助辦”。2024年,成渝兩地醫保部門還將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入住類機構互認、普通門診費用統籌結算等政策實施,進一步惠及參保群眾。
成都市醫療保障局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