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聯合印發《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援企穩崗政策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了四川省2024年援企穩崗政策措施。
延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將降低失業保險費率至1%的政策延續實施一年,其中用人單位繳費費率為0.6%,職工個人繳費費率為0.4%。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參保企業發放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其中: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中小微企業實施;勞務派遣單位申領穩崗返還資金的,應按規定及時撥付和使用資金,對涉及被派遣勞動者的穩崗返還資金,應全額撥付給實際提供崗位并承擔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的用工單位,對涉及其余自有員工部分(含依法開展承攬、外包業務招用的勞動者),由勞務派遣單位全額享受。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延續實施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的企業在職職工或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標準為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已享受同一職業(工種)高級別證書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每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享受補貼次數不超過3次。政策執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企業,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我省標準為每招用1人補助1500元。政策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