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記者從民政廳獲悉,為進一步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民政廳印發《關于印發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試點地區工作任務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試點地區工作任務,力求改革取得實效。
此前,民政廳確定在成都溫江區、成都都江堰市、甘孜州康定市、德陽什邡市、瀘州瀘縣、自貢富順縣等6個縣(市、區)開展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試點工作。此次印發《通知》,旨在推動試點地區完善政策措施,總結推廣試點經驗,按時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通知》包括6個試點地區的實施方案和61項任務清單,涵蓋總體要求、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具體內容。其中,在重點任務方面,6個試點地區聚焦鄉村振興、城鄉融合發展、一老一小、特殊困難群體等重大戰略和民生領域,將重點建立供需匹配、信息公開、全程監管、績效評價、激勵支持等機制,同時引導支持全省其他地區認真研究試點地區實施方案,主動申報、提前謀劃,為下一步全面推動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打下堅實基礎。
近年來,民政廳堅持黨建引領與培育發展并重、有力監管與有效治理并舉,注重推進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和提升社會組織服務能力。提出到2025年,試點縣(市、區)完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政策供給,培育孵化一批組織健全、運作規范、承接能力強的社會組織,開展養老、育幼、助殘等城鄉生活性服務,有效促進城鄉基層治理。到2027年,試點縣(市、區)建立起一套可向全省推廣的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制度體系、社會組織孵化培育體系、社會組織作用發揮體系。記者 李丹
(來源: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