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全力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態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2024年12月3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發布了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
命令明確,2025年全省森林防火期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為森林高火險期。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轄區實際,延長本地區森林防火期和高火險期,向社會公布,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和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備案。此外,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劃定森林防火區、森林高火險區,并向社會公布。
根據命令,發布森林火險橙色和紅色預警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發布禁火令,明確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和禁火措施,嚴禁一切野外用火;對可能引起森林火災的居民生活用火應當嚴格管理。必要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對高火險區實施封禁管理,除封禁區域內居民和森林防滅火有關工作人員外,其余人員未經批準一律不得進入。
命令還就森林防火期內嚴格野外火源管控作出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