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月5日電 (記者 劉忠俊)近日,成都青羊區市場監管局深入農貿市場、生鮮肉店,開展“生鮮燈”專項執法檢查,對個別違規經營者依法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并督促經營者及時替換不符合規定的燈具。

近年來,“生鮮燈”在農貿市場、超市、集中交易市場等場所廣泛應用,引發各界關注。所謂“生鮮燈”就是使用特殊燈光顏色讓食品看上去更新鮮、更有賣相的一種燈具。不同攤位的“生鮮燈”,顏色不同,在“生鮮燈”照射下,能刺激消費者購買欲,讓消費者不易辨別食用農產品是否新鮮。
據了解,為規范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市場秩序,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2023年12月1日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明確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

執法檢查期間,執法人員邊引導經營者規范使用照明燈具,邊勸導經營者對不符合規定的照明設施進行改造。同時,對使用光源后明顯改變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誤導消費者認知判斷的個別經營者下達《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落實新規要求,還原生鮮食用農產品的自然本色。
成都青羊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將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強化食品安全嚴管機制,嚴厲打擊改變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的違法行為,堅決熄掉市場“生鮮燈”,讓“美顏”生鮮食品褪去虛假光環,回歸真實“本色”,讓消費者買得安心,吃得放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