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獲悉,該局發布“關于加強四川天府新區部分道路機動車停車秩序管理的通告”。通告自2025年1月7日起實施。
通告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在四川天府新區興隆街道區域內的天明南一街、天明南二街,四川天府新區正興街道區域內的崇德橫二路、紅蓮街二段、紅蓮街三段、紅蓮南街、秦皇南街、新秦西街、盤松北街設置禁止停車標志,對機動車占道停放秩序進行嚴格管理。
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的臨時占道停車泊位以外,禁止占道違規停放機動車。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對涉嫌違法停放的機動車拍照記錄,經審核認定為違法停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進行處罰。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可以依法拖移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