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記者 伍力
5月7日,四川省公安廳公布了5起破壞耕地典型案件。四川在線記者了解到,公安機關偵辦的破壞耕地犯罪案件中,非法占用耕地多用于種植養殖、旅游開發、搭建房屋,有的案件破壞耕地數量巨大,毀壞的基本農田難以逆轉,嚴重危害了耕地安全。
案例1:成都都江堰市陳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2021年10月,都江堰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向公安機關移交涉案線索。經偵查查明,2017年開始,犯罪嫌疑人陳某在未辦理土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陸續在都江堰市向峨鄉實施修建房屋、魚塘、游泳池和用砂石壓占土地等行為,破壞農用地15.16 畝,其中耕地9.93畝(含基本農田7.29畝),林地5.23畝。現該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2:德陽市羅江區張某某等人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2021年8月,羅江區自然資源局向公安機關移交涉案線索。經偵查查明,2019年10月至12月,在未辦理土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組織周某等8人在羅江區金山鎮毀田挖塘,開挖262.84畝耕地(含基本農田262.81畝)擬養殖魚蝦,導致開挖區域內地形地貌改變,耕作層和耕犁層完全破壞。公安機關及時對張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現該案已偵查終結,公安機關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3:綿陽市安州區泰某砂石加工廠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2021年5月,安州區自然資源局向公安機關移交涉案線索。經偵查查明,2018年10月至2020年9月,泰某砂石加工廠在未辦理土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多次將該廠的洗砂沉泥傾倒并堆放于安州區黃土鎮租賃的耕地上,共破壞基本農田64.58畝。現該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4:遂寧射洪市楊某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2021年12月,群眾向公安機關舉報涉案線索。經偵查查明,2021年3月至5月,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在未辦理土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組織工人用挖掘機在射洪市大榆鎮占用基本農田挖塘養魚,共破壞基本農田30.21畝。現該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5:達州市宣漢縣雷某非法占用農用地案
2021年9月,達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向公安機關移交涉案線索。經偵查查明,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雷某在未辦理土地征占用手續的情況下,引進建設公司在宣漢縣廠溪鎮修建“中國紅寨、青石寨”項目,擅自平整場地,修建景觀建筑、公路等,共破壞耕地172.3畝。現該案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近年來,四川堅定落實國家糧食安全戰略,持續部署耕地保護工作,全面抓實“長牙齒”的耕地保護硬措施,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全力維護基本農田安全,強化破案攻堅,依法嚴厲打擊破壞耕地犯罪,取得顯著成效。
【法律小貼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非法占用農用地罪】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立案追訴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改變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應予立案追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