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召開《成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24)(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新聞通氣會。記者從會上獲悉,此次修訂明確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米,提升市民居住舒適度;同時將陽臺等半開敞空間占比由之前的15%提升至20%,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住宅的得房率,為市民提供更多儲物、通風、綠化等空間,也可推動戶型設計迭代升級。目前該文件正公開征求意見。
據成都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版《成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包含以下特色亮點:
《規定》中明確,本次調整將恢復設置社區底商,以利于打造多樣化街區形態,形成適應成都地方特色的慢行街區,提高居民出行舒適度和生活便利性。同時,適度提升建筑密度,可用于增設景觀廊道、小區服務用房等小區配套服務設施,為居民提供更多的公共活動功能空間。鼓勵住宅物業管理用房利用地下空間布局快遞收發等便民配套設施、推動垃圾用房利用地下空間設置,多渠道提升小區人居環境。
對于提升住宅得房率方面,此次調整中,結合公園城市示范區建設要求以及成都市氣候特點,將陽臺等半開敞空間占比15%提升至20%,既可增加住宅得房率、推動產品創新和戶型設計迭代升級,又可以為居民提供儲物、通風、綠化及休閑健身等復合型空間。同時,《規定》明確住宅層高不應低于3米,提升居住舒適度和生活品質。另外規定了住宅首層應局部架空,實現公共活動空間在小區內部的延伸,形成交流互動、開放共享、視線通透的公共開敞空間,推進高品質住宅小區建設。
對于解決小區停車難的問題,《規定》明確,此次修編按“戶”進行配建地下停車位,可更好地適應住宅市場戶型變化,對各類戶型產品車位供給有較明顯調節作用,既可解決以大戶型為主的改善性住房地下車位配比過高的問題,又能提高以中小戶型為主的保障性住房等產品車位配比,進一步提升停車位管理精細化水平。
此外,為鼓勵公共建筑打造屋頂花園、公共活動空間,明確第五立面、立體綠化管理要求,將建筑屋面空間打造成整潔有序、環境舒適的活動場所。同時明確建筑外墻外飾面層、公共建筑的空中共享平臺納入容積率獎勵政策,以利于打造高品質建筑立面效果。
在適用時間節點層面,明確在本規定施行前已取得規劃條件且合法有效的建設工程,依據原規劃條件執行,同時明確目前新舊版本過渡時期出具的規劃條件中《成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為方案報批時屆時有效的版本,兼顧政策實施公平性和政策普惠性。另外本規定明確建立跟蹤評估及動態修訂機制,以及時跟進城市發展趨勢和市場需求,強化技術規定的導向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