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大背景下,如何讓文書順利“出海”,讓各國間的文書互認?今年3月8日,我國正式加入《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11月7日,《公約》對我國正式生效,未來在《公約》124個締結成員國內,可簡化跨國公文書流轉,便利國際經貿、人員往來。11月7日,成都國際商事法庭成功審結首例承認外國離婚判決案。裁定承認外國某法院作出的我國公民和外籍人員離婚判決。
全國首例免除領事認證案審結
案件審理查明,2009年,外國某法院作出一份離婚判決。今年8月,作為離婚判決被告的當事人因與他人將進行婚姻登記,向成都中院申請承認上述離婚判決。
據悉,該離婚判決載明無任何子女或共同財產須由法院處置,當事人也對離婚判決的內容沒有任何異議,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承認外國法院離婚判決的條件,不存在違反我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損害國家主權、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應予承認。
據介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成都國際商事法庭踐行國際公約要求,在《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生效后第一時間依法適用,認定該案當事人提交的公文書是在另一締約國作出且該國有關主管機關已經按照公約要求簽發附加證明書,故應免除認證手續并認可相關簽名、印章的真實性。
“本案依據國際公約在司法審查中對域外公文書免除認證的做法在我國尚屬首次,大大減少了當事人的相關文書流轉時間和經濟成本,也充分展現了我國始終全面履行國際公約義務的司法擔當。”成都國際商事法庭相關負責人表示。
《公約》核心內容是什么
《公約》核心內容可概括為“合二為一”,即由文書出境前的兩次領事認證(俗稱雙認證)合并為依托附加證明書的一步式證明。成都國際商事法庭相關負責人表示,領事認證是領事認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對國內涉外公證書、其他證明文書或國外有關公文書上最后一個印鑒、簽名的真實性予以確認的活動。
加入《公約》前,公文書送往國外使用,通常需辦理領事認證;加入《公約》后,我國同其他締約國之間不再需要辦理使領館領事認證,“雙認證”將被簡化為使用附加證明書的一步式證明手續,將大大降低公文書跨國流轉的時間和經濟成本。
附加證明書與領事認證書具備同等效力。同傳統領事認證一樣,附加證明書僅證明公文書上最后一個印鑒、簽名屬實,不對公文書內容本身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公文書內容真實性仍遵循“誰出具,誰負責”原則。對加貼附加證明書的公文書的承認及其效力,由文書使用地法律確定。
《公約》將帶來啥好處
成都國際商事法庭表示,《公約》將帶來三大紅利。
一是節省企業辦證時間和經濟成本。《公約》生效后,企業文書“出海”所要履行的手續更為簡便。商事文書辦理一次附加證明書,就可在所有《公約》締約國使用,無須分別辦理相關國駐華使領館的領事認證。同時,大幅降低企業對外貿易成本。
二是降低企業經營風險。企業參與對外經貿活動,有時會遇到為應訴、反傾銷等涉外案件而必須緊急提供書面材料的情況,容易造成文書提交超過應訴時限,可能會給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公約》生效后,上述情況將得以有效改善。
三是改善我國營商環境。《公約》締約國大部分同我國保持密切貿易聯系。《公約》生效后,超過80%的進出口貿易將免于辦理商業文書的領事認證。同時,有意向中國投資、出口的外國企業也無須為商業文書辦理領事認證。外國企業“引進來”將更加便利。
新聞背景
《公約》成員已達124個
《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是海牙國際私法會議框架下適用范圍最廣、締約國數量最多的國際條約,旨在簡化跨國公文書流轉程序。1961年10月,海牙國際私法會議通過了《公約》草案,1965年《公約》正式生效。近年來,《公約》新成員快速增加,目前已達124個,約占世界國家和地區總數的五分之三。我國經過不懈努力,于2023年3月8日正式加入《公約》。《公約》于11月7日在我國正式生效。
記者 晨迪
(來源:成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