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廳近日印發《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明確10種情形將實行區域限批等內容。辦法將于3月15日起施行。
區域限批,指如果一家企業或一個地區出現嚴重環保違規的事件,環保部門有權暫停這一企業或這一地區所有新建項目的審批,直至該企業或該地區完成整改。此舉也被許多業內人士認為是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的“殺手锏”。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2019年6月,該廳印發《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管理辦法(試行)》。2022年2月,對該辦法進行修訂,有效期兩年!鞍凑找幏缎晕募芾硪,我們對有關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形成此次印發的辦法!
辦法明確,對未完成水環境質量五年規劃或年度目標考核要求,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五年規劃目標考核或當年大氣環境質量不達標且連續兩年未完成大氣環境質量年度目標考核,未完成國家重點大氣污染物、重點水污染物、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五年規劃或年度控制指標,生態破壞嚴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態恢復任務等情形之一的,可暫停審批有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記者 田程晨
(來源:四川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