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2月26日電 (記者 劉忠俊)記者26日從眉山市舉行的《眉山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眉山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將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該《條例》立法工作于2021年12月啟動,歷經立法調研、征求意見、聽證論證,2024年12月由四川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準。
記者注意到,即將實施的《條例》共八章45條,在規劃管控、機動車船污染防治、建筑垃圾消納、惡臭氣體防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編制等方面作出針對性制度設計。同時,明確了縣、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職能職責。并針對揚塵污染防治、惡臭氣體防治、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明確了部門間的監督管理職責及行政處罰權。
《條例》結合眉山市實際情況,聚焦“源頭治理”與“區域協同”,推出了一系列創新性舉措。其中,“通風廊道規劃”管控條款尤為引人注目,該條款明確要求市、縣(區)人民政府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科學構建城市通風廊道,為大氣污染物消散、凈化創造有利條件,以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提升大氣環境自凈能力。同時,《條例》還強調產業綠色轉型,明確規定禁止新增高污染項目,并對既有項目提出超低排放改造或外遷要求,旨在從源頭上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值得一提的是,《條例》還明確推廣新能源車輛和優化交通結構,政府部門將加強公共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和舒適度,鼓勵市民更多地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在重污染天氣應對和管控方面,已修訂并發布了《眉山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明確了預警啟動條件、應急響應措施等內容。通過高排放企業限產、限制部分高排放貨車通行、重點區域建筑工地停止土石方作業等手段,有效減少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和累積,積極應對重污染天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