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12月30日電(陳杰)近日,四川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四川保險消保中心)與廣東正和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以下簡稱廣東正和消保中心)聯調第一案簽署調解協議。據悉,這是川粵兩地消保中心首次聯手化解保險消費糾紛,也是兩地消保中心積極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消保理念,大力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生動實踐。
11月27日,成渝金融人民法院將徐某等4人訴某財產保險公司廣東分公司案件委托到四川保險消保中心來進行調解。

經核實,2023年6月,王某報名參加四川某國際旅行社組織的旅游,該旅行社為客戶在某財產保險公司廣東分公司投保旅游意外傷害保險(采購型)。在旅行過程中,王某因突發呼吸困難入院搶救、治療無效后不幸死亡。王某家屬徐某等4人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以王某死亡原因不屬保險責任為由拒賠。
由于該案不僅原告數量多,被告地域跨省份,而且先后到四川省消委會投訴、錦江區人民法院和成渝金融法院進行訴訟,因此這起跨省維權案件具有涉及環節多、維權周期長和協調難度大等特點。對此,四川保險消保中心和廣東正和消保中心精心準備、認真籌劃。四川保險消保中心邀請四川省消委會指導調解,與原告徐某等4人溝通案情,廣東正和消保中心與涉案保險公司溝通調解預案,并且兩地消保中心共同組建人民調解員團隊,制定聯調流程,為視頻調解順利開展打下了堅實基礎。
12月17日下午,兩地消保中心3名人民調解員,通過視頻方式共同開展調解工作。在聽取雙方當事人訴求、釋法明理、溝通交流的基礎上,首席調解員憑借豐富的實操經驗和調解技巧引導雙方當事人互諒互讓,友好協商,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由某財產保險公司廣東分公司向徐某等4人賠償8萬元保險金。到此,這起歷時一年半的糾紛維權案件在不到一個月時間內得到了妥善化解,雙方當事人對調解結果非常滿意,聯調工作取得成功。
川粵兩地消保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首次聯調保險消費糾紛,是貫徹落實新時代“楓橋經驗”,同向發力、共同維權的典型案例,開創了行業調解跨區域聯動的先河,對營造“放心、舒心”的保險消費環境、積極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和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