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日前,《成都市支持保障重點項目政策措施》出臺,明確11條舉措,促進資源要素向重點項目聚集、優惠扶持政策向重點項目聚焦,加快推進重點項目建設。
用地方面,優先保障重點項目用地需求。對重點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區(市)縣優先保障,不足部分由市上足額保障。其中,全市每年確定100個戰略性、功能性、支撐性重點推進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由市上全額保障;實行重點項目地價優惠。支持總部經濟、科技研發等項目建設,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或屬地政府(管委會) 認定,可按不低于商務金融用地基準地價的70%確定土地出讓起始(叫)價,且不得低于土地整理成本;優化重點項目供地流程。落實重點項目“用地保姆”機制,確定專員負責“一對一”組卷報征、技術咨詢、項目供地等服務指導;加強砂石料保障利用,基礎設施、線性工程等重點項目在建用地內施工產生的砂石料可直接用于工程建設,不辦理采礦許可證。
在資金人才要素保障方面,強化重點項目財政資金保障。每年市本級安排不低于1億元預算內資金,支持保障重大項目包裝策劃儲備以及開展項目評審、信息核查、專家咨詢、培訓指導等,推動財政資金向重點項目集聚;提升重點項目融資服務,對重點項目信用貸款審批開辟 “綠色通道”,適當放寬條件、縮減流程、降低利率;對項目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等信貸產品貸款利息給予不超過30%的補貼,單個項目貼息期不超過2年,單個企業每年最高貼息200萬元;支持重點項目主體企業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信托投資基金(REITs);加強重點項目人才服務,支持重點項目人才申報市級人才計劃(項目),支持區(市)縣圍繞重點項目開展高層次人才認定。(記者 劉泰山)
(來源:成都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