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見習記者 趙紫萱
近日,成都市城管委、市委社治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等10部門聯合發出《關于中元節期間禁止在公共場所焚燒祭祀用品的通告》,禁止在“11+2”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城市道路、廣場、河邊、樹林、草坪等公共場所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
通告中指出,禁止在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等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城市道路、廣場、河邊、樹林、草坪等公共場所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同時,禁止沿街兜售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
對于違反該通告規定,在禁止區域內焚燒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產生垃圾、損壞園林綠地、破壞市政設施、引發火災、造成大氣污染等危害的;或沿街兜售香蠟紙錢等祭祀用品的,由城管、公安、生態環境、應急、消防、園林等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查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通告還倡議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和國家公職人員帶頭遵守法律法規,以實際行動帶動群眾文明祭祀;倡議廣大群眾采取鮮花、絲帶祭祀等綠色、文明、環保的方式開展祭奠活動,主動擯棄陳規陋習,樹立文明祭祀新風尚,為建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范區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