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四川新聞3月2日電 2022年全國兩會即將啟幕,全國人大代表、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表示,今年兩會上他將提出關于推動可再生能源持續健康發展、助力雙碳目標有效落地的建議,還將繼續關注光伏企業稅費負擔,提出關于光伏企業更好服務于國家雙碳戰略的建議,發揮代表參政議政、建言資政的作用。
“應當充分考慮儲能在推動可再生能源消納以及提升電網穩定性等方面的正外部性,設計合理的儲能價格補償機制和市場準入機制,持續優化儲能發展模式,助力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劉漢元代表曾建議,優化儲能發展模式保障以有效消納可再生能源。
作為以農業、新能源兩大產業為核心的大型民營科技型上市公司,通威已打造出水產飼料、高純晶硅、高效電池三大全球龍頭,在新能源主業方面,已成為擁有從上游高純晶硅生產、中游高效太陽能電池片生產,到終端光伏電站建設與運營的垂直一體化光伏企業,事實上,近年來劉漢元一直聚焦新能源產業發展環境,先后就光伏產業扶貧、光伏產業稅費負擔、光伏發電補貼等行業熱點問題在全國兩會上提出自己的建議。

2017年,國家出臺《關于支持光伏扶貧和規范光伏發電產業用地的意見》,四川隨后明確深度貧困地區實施光伏扶貧項目、光伏方陣和采用直埋電纜方式敷設的集電線路,使用未利用地或在不破壞農業生產條件前提下使用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劉漢元注意到,作為我國最重要的產業扶貧模式,光伏扶貧取得了十分顯著的扶貧效果,但在不斷向縱深推進過程中,種種問題也相繼暴露出來,直接影響到光伏扶貧質量。
“光伏扶貧項目存在較為零星、分散的問題,導致實施過程當中成本居高不下,運維管理過程相對困難。同時,光伏扶貧工作中普遍存在重前端建設,輕后期運維,甚至運維缺位的問題。”劉漢元表示,長此以往,發電收益將無法保證,扶貧效果必將大打折扣。他建議,大力發展適度集中化、規模化的村級扶貧電站,同時加強對光伏扶貧項目建設質量的把控和對光伏扶貧的金融支持力度。
光伏扶貧的前提是光伏企業具有良好的效益,劉漢元在2019年全國兩會上提到,長期以來,我國光伏產業鏈上、中、下游各環節都被全額征收各項稅費,主要包括25%的企業所得稅、16%的增值稅及其附加,還有海域使用費、土地使用稅、印花稅、房產稅等多種稅費,如再考慮社保因素,稅費將更加驚人。如何降低光伏企業稅費負擔?劉漢元建議,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鑒于大多數光伏電站裝機容量與小型水力發電站裝機容量相當,建議參照小型水力發電項目的增值稅繳納政策,將光伏發電項目納入按照3%征收率簡易征收范圍。同時,他還建議對光伏發電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盡快予以延續,以避免出現政策空窗期。
在2020年全國兩會上,劉漢元進一步就降低光伏企業稅費發聲。他認為,根據光伏產業發展趨勢判斷,行業去補貼化已是必然,平價上網時代即將到來,但光伏產業鏈各環節都需要大量固定資產投入,利息成本占據了項目成本的很大比例。“與利息成本對應的增值稅卻無法取得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無疑進一步加重了企業的稅費負擔。”
基于此,劉漢元建議持續深化增值稅改革,解決抵扣難點問題,參考購進農產品進項稅額計算抵扣的方式,允許企業依據實際支出的利息費用,按貸款服務6%的稅率比例,計算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同時對光伏發電企業實行存量期末留抵稅額退還。“建議在實行增量留抵退稅的同時,對未享受存量留抵退稅的光伏發電企業實行一次性退稅,進一步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根據國家能源局統計數據,2020年全國棄風電量達到166.1億千瓦時、棄光電量為52.6億千瓦時,如該部分電量得以全額上網,可減少煤電機組二氧化碳排放量1800萬噸以上。
2021年全國兩會上,劉漢元就“加快碳中和進程”建議加快推進汽車電動化、能源消費電力化、電力生產清潔化,加速碳中和進程,筑牢我國能源和外匯安全體系。他建議,通過10到20年時間,實現我國能源增量的70%以上、存量的50%以上的可再生清潔化替代,在加快碳中和進程的同時,將國家能源供給的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一勞永逸解決石油進口可能被“卡脖子”的問題,徹底實現我國能源的安全保障和獨立供應,節省大量外匯支出,為我國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國家戰略安全保駕護航。如果國家戰略需要,還可以進一步加快發展速度,用不到10年的時間實現這一目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