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新聞發布會現場。 粟秋雯 攝
中新網成都1月16日電 (粟秋雯 張浪)四川省生態環境廳16日在成都召開新聞發布會,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李岳東對媒體通報稱:2021年,四川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全省共辦理環境違法案件4644件,處罰金額達3.69億元。
李岳東表示,2021年,四川預計全面完成生態環境約束性指標和污染防治攻堅戰階段性目標任務,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向好,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進展。在中央對各省(區、市)2019、2020年度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中,四川省連續兩年獲評“優秀”等次。
會上還通報了3起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成都紅旗油脂有限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案。2021年9月11日,執法人員對成都紅旗油脂有限公司進行專項檢查,并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該公司壓榨車間有組織廢氣進行采樣監測。監測報告顯示,該公司壓榨車間有組織廢氣臭氣濃度為72443(無量綱),超過《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標準限值2000(無量綱)35.2倍。成都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處罰款65.12萬元。
廣安京桉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傾倒危險廢物案。2021年11月17日,接群眾舉報,執法人員對廣安京桉生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開展調查,發現該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晚擅自將實驗室廢棄試劑及車間生產廢料包裝物(均屬危險廢物)傾倒至廣安市前鋒區桂興鎮天才村2組荒地中。廣安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處罰款60萬元。
古藺縣源河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2021年10月22日,接生態環境部赤水河流域排污口排查組移交線索,執法人員對古藺縣源河酒業有限責任公司開展調查,發現該公司釀酒車間的酒糟滲濾液未經處理,通過地埋涵管、雨水溝直接排入鹽井河。瀘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法對該公司處罰款48.5萬元,并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
李岳東介紹,2021年,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通過用好獎懲考核“指揮棒”、加強大氣污染源頭整治、突出科學精準治理、密切協作合力攻堅四項措施來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定期“晾曬”各城市PM2.5、優良天數率及在全國排名情況,對空氣質量改善不力的市州發出警示函29份。在加強大氣污染源頭整治方面,整治死灰復燃“散亂污”企業627家。除此之外,還依托全省空氣質量綜合決策平臺和數智環境管控系統,日分析、日研判、日調度,每日發布環境空氣質量預警預報。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經過初步核算,四川2021年全年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31.8微克每立方米,較三年均值下降4.5%;優良天數率89.5%,較三年均值上升0.1個百分點。(完)